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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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G20峰会全市港口企业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

2016/08/10 6.3k 阅读 548 点赞

各港航管理分局,各港口企业:

为做好G20峰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根据市政府《G20峰会马鞍山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马政办秘〔2016〕81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港口企业大气污染管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管控范围:全市港口企业。

(二)管控时间:8月11日至9月6日。

1. 会前整治阶段:8月11日至8月23日。

2. 会期保障阶段:8月24日至9月6日。

(三)管控内容:

1. 会前整治阶段。各港航管理分局深入宣传,检查各港口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执行情况。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表(港口码头)(2016年度)》,督促马鞍山龙港物流有限公司按照年度进度完成道路硬化项目。

2. 会期保障阶段。各港航管理分局督促港口企业做好散货堆场的覆盖、洒水喷淋、货物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防范措施,对大气污染管控措施不到位的港口企业,一律要求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 应急保障。会期保障阶段,当市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我市应急保障机制时,按上级要求实施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措施。

二、全面督查

根据市政府《G20峰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督查检查方案》要求,全面加强港口企业督查工作。

(一)督查时间:8月11日至9月6日。

(二)督查内容:各港航管理分局加大港口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力度,督促港口企业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保障港口空气质量,对大气污染管控措施不到位的港口企业,一律要求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港航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局港口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及各港航管理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G20全市港口企业大气污染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保障G20峰会期间港口环境空气质量。

2. 严格督查检查。各单位根据本通知中的工作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大气污染管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强化督查检查。各港航管理分局对于重点港口、码头的督查,会前每周不少于2次,会期每天不少于1次。

4. 督查信息上报。各港航管理分局指定专人负责将督查结果以简报形式上报局港口管理科,联系人:蔡庆喜,联系电话:2471160,qq:5740399。上报时间:会前是每周三、周五的3点之前,会期是每天的3点之前。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因履职不力、玩忽职守、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

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

2016年8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