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要求,认定以下当事人为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申诉(电话:0555-2376955),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为期2年。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7日
2024年四季度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货物运输失信当事人信息公示
(依据交通运输部标准)
一、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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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运车辆车牌号 |
道路运输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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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皖E22518 |
货340500231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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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皖E15681 |
货340500214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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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皖E20772 |
货340504201267 |
二、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货运车辆驾驶人名单
无
三、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道路运输企业信息名单
无
四、第四至十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