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审核,截至2025年5月21日,共有19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和11台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分别符合提前淘汰及报废新购置营运货车申领奖补资金的要求。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车牌号:皖E37538黄、皖E17886黄、皖E17646黄、皖E17459黄、皖E35111黄、皖E17249黄、皖E18660黄、皖E15908黄(国三)、皖E17836黄、皖E17558黄、皖E17559黄、皖E17846黄、皖E15581黄(国三)、皖E15526黄(国三)、皖E15512黄(国三)、皖E15523黄(国三)、皖E15568黄(国三)、皖E15532黄(国三)、皖E17733黄。
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车牌号:皖E16110黄、皖E29281黄、皖E27352黄、皖E27248黄、皖E27948黄、皖E27751黄、皖E51415黄、皖E61862黄、皖E30047黄、皖E28143黄、皖E28025黄。
本批次公示为期5天,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5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车辆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1000号,邮编:243000,联系电话:0555-2484330,2376607)。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车辆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1、
马鞍山市2025年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相关信息表(第八批).xlsx
2、
马鞍山市2025年度申请提前淘汰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相关信息表(第八批).xlsx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马鞍山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