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审核,截至2025年6月4日,共有18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和9台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及新能源营运货车分别符合提前淘汰及报废新购置营运货车申领奖补资金的要求。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车牌号:皖E60471黄、皖E04639黄、皖E19939黄、皖E12677黄(国三)、皖E20498黄、皖E35479黄、皖E32328黄、皖E19619黄、皖E17835黄、皖E34060黄、皖E17539黄、皖E17829黄、皖E17349黄、皖E17838黄、皖E17811黄、皖E17950黄、皖E50989黄、皖E50838黄。
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及新能源营运货车车牌号:皖E33395黄、皖E51476黄、皖E29796黄、皖E19135黄、皖E27075黄、皖E29687黄、皖E09169D黄绿、皖E50838黄、皖E23278黄。
本批次公示为期5天,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8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车辆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1000号,邮编:243000,联系电话:0555-2484330,2376607)。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车辆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1、
马鞍山市2025年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相关信息表(第十批).xlsx
2、
马鞍山市2025年度申请提前淘汰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相关信息表(第十批).xlsx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马鞍山市商务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