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根据《马鞍山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马交〔2024〕135号)文件要求,2025年一季度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照考核标准,对我市3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2025年一季度服务质量进行了认真考核,现将2025年一季度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1、马鞍山短途使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小遛共享),得分为814分,考核等级为A;
2、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即哈啰出行),得分为811,考核等级为A;
3、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即美团出行),得分为735,考核等级为A。
请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高度重视服务质量考核工作,针对考核中现场指出的存在问题和不足,要立行立改,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更好满足群众出行和安全骑行需要。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