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审核,截至2025年10月15日,共有21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18台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及新能源营运货车符合提前报废新购置营运货车申领奖补资金的要求。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车牌号:
皖E61567黄、皖E61568黄、皖E61570黄、皖E61597黄、皖E51803黄、皖E16052黄、皖E16053黄、皖E16117黄、皖E20212黄、皖E21735黄、皖E16451黄、皖E37027黄、皖E37281黄、皖E37267黄、皖E60998黄、皖E60990黄、皖E08928黄、皖E36358黄、皖E36706黄、皖E16083黄、皖E21693黄。
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及新能源营运货车车牌号:
皖E20846黄、皖E21243黄、皖E18853黄、皖E18001黄、皖E00662D黄绿、皖E06789D黄绿、皖E06008D黄绿、皖E03900D黄绿、皖E28306黄、皖E04111黄、皖E26459黄、皖E06776D黄绿、皖E01515D黄绿、皖E08822D黄绿、皖E09552D黄绿、皖E09289D黄绿、皖E02897D黄绿、皖E29609黄。
本批次公示为期5天,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9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车辆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1000号,邮编:243000,联系电话:0555-2484330,2376607)。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车辆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
马鞍山市2025年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相关信息表(第十五批).xlsx
2、
马鞍山市2025年度申请提前淘汰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相关信息表(第十五批).xlsx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马鞍山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