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4〕1647号)及《安徽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皖交港航函〔2024〕311号)相关规定,经补助对象申请,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现将马鞍山市2025年第十二批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二、监督与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西路999号,马鞍山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5-2229580,0555-2229581
马鞍山市2025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助资金公示(第十二批).pdf
马鞍山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