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姑溪河水域青山河大桥上游约250米处(当涂县护河镇马村附近,经度118.551035。E,纬度31.520885。N)左岸存在1艘水泥质沉船,严重影响航道通航安全,急需打捞清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请上述沉船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主动与马鞍山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当涂分中心、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域水路执法大队当涂中队联系,并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打捞、主张权利或提出打捞异议。自公告届满之日,若无人申请打捞、主张权利或提出打捞异议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打捞清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该船权利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当涂分中心) 0555-6740665
(当涂中队) 0555-6741699
马鞍山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