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披露的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2023年马鞍山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马鞍山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底前将符合要求的车辆全部淘汰。督察发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监管体系不完善,限行(禁行)政策执行不力,部门联合常态化路检路查不到位,尾气排放检查和打击超标排放等力度不够。2023年底全市需要淘汰 717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截至督察组进驻,仅淘汰220辆,淘汰率31%。其中,当涂县、和县等县区淘汰进度较为迟缓,目标任务难以完成。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交通运输局
三、重点措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马鞍山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要求,逐一梳理未报废车辆数据,建立台账,加大宣传,做到应淘汰尽淘汰。
四、目标任务
对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应淘汰尽淘汰。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完成。具体整改情况:2024年8月,经省交通运输厅认定,马鞍山市需淘汰国三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数量为474台(其中,市本级180台,当涂239台,和县39台,含山3台,博望13台)。2024年以来,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和县、含山县、当涂县、博望区交通运输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深入企业,上门宣讲政策,建立应报废、已报废和待报废车辆数及工作进展专项台账,每月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快淘汰更新补贴资金拨付效率,全面调动车主淘汰更新国三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截至2025年11月底,我市474台国三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已全部淘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5-2376608
电子邮箱:Maskayqfk@163.com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