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审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10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10台提前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及新能源营运货车符合提前报废新购置营运货车申领奖补资金的要求。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车牌号:
皖E04902黄、皖E16663黄、皖E30081黄、皖E35818黄、皖E04771黄、皖E15999黄、皖E35599黄、皖E17006黄、皖E18280黄、皖E18873黄。
提前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及新能源营运货车:
皖E03897D黄绿、皖E09183D黄绿、皖E20662黄、皖E07718D黄绿、皖E07766D黄绿、皖E09967D黄绿、皖E02082D黄绿、皖E07759D黄绿、皖E00592D黄绿、皖E00590D黄绿。
本批次公示为期5天,从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1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车辆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1000号,邮编:243000,联系电话:0555-2484330,2376607)。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车辆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1、
马鞍山市2025年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相关信息表(第二十批).xlsx
2、
马鞍山市2025年度申请提前淘汰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相关信息表(第二十批).xlsx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马鞍山市商务局
2026年1月7日